重磅!!210.1079亿元!清洁取暖134.4亿!财政部提前下达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

2022-11-23 16:48

23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用于支持开展减污降碳等方面相关工作。根据通知内容显示,本年度共下达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210.1079亿元,其中,北京31982万、天津22886、河北346610万,山西125435万、内蒙古135264万、辽宁134326万、吉林135368万、黑龙江84029万、上海 3047万、浙江5331万、安徽1693万、福建5714、江西6635万、山东286298万、河南120469万、湖北69万、湖南7977万、广东14046万、广西9907万、海南6286万、重庆9259万、四川8538万、贵州6227万、云南7578万、西藏786万、陕西113854万、甘肃128603万、青海92382万、宁夏134335万、新疆89792万、兵团26353万
其中,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资金额度134.4亿。
北京市24000元、河北省秦皇岛市24000元、承德市24000元,山西忻州市24000元、大同市24000元、朔州市24000元、内蒙古包头市24000元、呼和浩特市56000元、乌兰察布市24000元、巴彦淖尔市24000元,辽宁(不含大连)阜新市24000元、沈阳市56000元、盘锦市24000元、营口市24000元,吉林辽源市24000元、长春市56000元、吉林市24000元、白山市24000元,黑龙江 齐齐哈尔24000元、哈尔滨市56000元,山东(不含青岛)烟台市24000元、泰安市24000元、潍坊市24000元、枣庄市24000元、东营市24000元、青岛(单列)青岛市56000元,河南许昌市24000元、商丘市24000元、周口市24000元,陕西榆林市24000元、延安市24000元,甘肃兰州市56000元,临夏回族自治州24000元、金昌市24000元、武威市24000元,青海西宁市56000元、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24000元、宁夏吴忠市24000元、银川市56000元、中卫市24000元、固原市24000元、新疆乌鲁木齐市56000元、昌吉回族自治州24000元,兵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第八师、第十三师)24000元。

以下为通知原文:

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资环〔2022〕1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促进大气质量改善,现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省)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用于支持开展减污降碳等方面相关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金额安排详见附件1,项目支出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 节能环保支出”,项目代码:10000014Z145060020001。 

  二、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资金额度详见附件2、3。请相关省抓紧拨付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督促相关城市积极稳妥地做好清洁取暖工作。 

  三、为确保农村地区清洁取暖长效运营,有关省已明确补贴政策的,要按规定及时将补贴拨付到位;拟出台补贴政策,或需进一步完善的,要充分考虑本地区实际运行、农村居民实际收入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等情况,精准施策,体现差异,并向农村困难群体倾斜。有关省清洁取暖运营补贴需求较大的,可使用因素法切块下达资金用于安排补贴支出,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四、请按照《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储备制度管理暂行办法》(财资环〔2021〕91号)、《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2〕106号)等有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落实好“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尽快形成有效投资,避免“资金等项目”。对已从中央基建投资等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纳入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范围。 

 五、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科学填报《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5),并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内报我部和生态环境部审核和下达,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请参照中央财政做法,将你省确定后的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和分解下达绩效目标要同时抄送财政部有关监管局。 

附件:1.提前下达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汇总表 

2.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资金预算表 

 3.资金调整和分配情况表(分发地方) 

4.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表 

 

5.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区域绩效目标申请表 





文章来源:能源时代

特别声明:
为响应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号召,金诺会展及旗新媒体刊发文字及图片稿件特声明如下:
一、知道文章及图片来源的,我们一定会注明文章及图片的出处或作者,请作者联系小编,我们将按照我司相关稿费标准,及时发放稿费。二、对于图片和稿件未提及出处的,我们转发时未能及时署名的,请原作者或单位联系我们,我们将按照我司相关稿费标准,及时发放稿费。三、对于不同意使用的文章和图片,请原作者或有关单位及时联系我们,我们立即删除,以防侵权。四、2018年以前的文字或者图片,因条件所限,未及时署名的,请作者或者单位联系我们,我们将按照上准发放稿费或及时删除相关稿件或图片。

供热、供暖、空调、热泵、新能源、太阳能、两联供、锅炉、智慧供热、管道、阀门、煤改电、煤改气、热力、热计量

 


  • 组织机构 Organizatonal Units

  • 主办单位

    中国设备管理协会
    山东省燃气热力协会
    山东省制冷空调行业协会
    山东省城镇供排水协会
    山东省太阳能行业协会
    山东环境科学学会
    广东省燃气采暖热水炉商会
    浙江省空气能热泵产业协会
    河北暖通行业协会
  • 支持单位

    中国城镇供热协会
    中国城市燃气协会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水和空气净化技术研究院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净水设备专业委员会
    浙江省制冷学会
    江苏省制冷学会
    山东省家用电器行业协会中央空调专业委员会
    济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济南市水业集团
  • 战略合作单位

    中原热水采暖行业联盟
    海牛平台
  • 承办单位

  • 联系我们

    地址:济南市二环东路3966号东环国际广场B座1104室

    电话:0531-83532222/21

    传真:0531-83532333

  • 关注官方微信

Copyright © 2002-2019 山东金诺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品哲科技
鲁ICP备170538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