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18 09:09
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包头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3号建议的答复
公开
A类
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包头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33号建议的答复
王利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因地制宜,推动清洁能源改造惠及更多群众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包头市开展清洁取暖方案实施以来,按照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2021年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通知》(包府办发〔2021〕62号)文件安排,市发改委负责牵头推进清洁取暖“煤改电”工作。
二、采取措施
由于列入配网工程的项目需要完成招投标手续、签订合同、设备生产、运输到场才能进场施工,导致该工程项目的工期紧、任务重。为了全面按期完成“煤改电”工作任务,不断满足群众清洁取暖需求,2024年4月市发改委印发《包头市补充实施清洁取暖“煤改电”工作方案》后,牵头各旗县区认真贯彻落实整改要求,有序推动“煤改电”问题的解决。
按照《2024年包头市秋冬季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方案》通知(包环委办发〔2024〕4号)的工作要求,我局9月30日下发《关于报送燃煤散烧排查整治书面材料的通知》,要求市五区开展燃煤散烧排查整治,摸清城市主城区城中村、城边村未实施改造以及改造不彻底易发生燃煤复烧用户数,特别是针对厢房不改造等进行排查,查漏补缺,进一步明确剩余改造任务量,2024年底前实现应改尽改。11月5日,我局向外五旗县区下发《关于报送燃煤散烧整治排查情况的通知》,要求开展中心城区城中村、城边村燃煤散烧整治排查。各地区于2024年年底完成排查并向我局报送了《清洁取暖燃煤散烧排查整治的情况说明》。根据各地区上报的关于燃煤散烧整治排查的情况说明,除待拆迁区域外,各地区已完成中心城区城中村、城边村清洁取暖改造,无连片、整村未改造区域,已达到应改尽改的要求。
三、取得成果
2021-2023年我市共计计划实施“煤改电”任务39865户,由于九原区、昆区、东河区和土右旗四个地区建设的电力配网工程需要穿越铁路红线、私人产权专变、巷道狭窄、用户搬迁、一址多户等方面问题,到2023年底共计实现35056户通电。2024年4月,市发改委在统筹各旗县区摸排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包头市补充实施清洁取暖“煤改电”工作方案》,对全市5958户开展“煤改电”工作。截止2024年底,除自愿放弃安装231户外,全市已完成5727户通电工作。
四、举一反三
接下来,我局将认真考虑您的建议,继续进一步有序有效推进清洁取暖工作,更好地服务全市燃煤散烧治理工作。
系统统筹,整村推进。清洁取暖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仅只是用电的方式解决,应当统筹考虑,可以采用多种采暖方式来解决清洁取暖问题。坚持集中供暖、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和生物质等方式解决未来清洁取暖的需求。特别是对于整村推进,应当坚持系统思维,更有利于社会投资资金的节约。
以供定改,适度超前。“煤改电”工程,首先需要解决新增的电力需求,供电部门完成电力增容后,才能有效解决新增用户电力设备取暖用电需求。清洁取暖“煤改电”新增电力负荷巨大,现有容量普遍满足不了新增用户的需求,坚持“以供定改”原则,供电部门要结合各地区实际情况,适度超前开展电力配网工程,保障实施区域后续新增用户的需求。
属地为主,部门联动。煤改电零散报装用户可通过村委会、居委会向属地供电部门报装。若在我局排查范围外仍有整村连片区域需要进行煤改电,可由两委向属地住建局提出申请,各旗县区与当地电网公司充分沟通、通力协作,科学测算电力负荷增长和电网承受能力,组织乡镇开展“煤改电”工程确村确户工作,梳理改造规模、户数,确保改造任务精准到户。市发改委协调包头供电公司加快开展电力配网工程建设。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和稀土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落实主体责任。新建项目由市住建局牵头抓总,与市发改委及各旗县区做好对接,跟踪进度,做好统筹协调工作。
感谢您关注我市住建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您继续支持和关心我们的工作。
签发人:孙义
承办部门: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办人:韩霜
联系电话:0472-5220663
单位名称: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日期:2025年4月17日
文章来源:能源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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