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18 08:53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
第3665号建议的答复
郭玉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内蒙古实施“温暖工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冬季供热是重要的民生保障工程,目前许多地区在供热保障、热网更新、热力站建设、智能化应用等方面存在优化提升空间。您提出的内蒙古“温暖工程”,是解决内蒙古自治区供热领域堵点、难点、焦点问题的重要举措,对我们指导各地强化供热保障、提升供热质效、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具有重要参考意义。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各地加强供热工作。
一、明确内蒙古供热工作支持措施
一是2024年1月,我部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国发〔2023〕16号)有关部署,印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支持内蒙古住房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支持内蒙古对运行年限20年及以上和存在泄露隐患、热损失大的供热管道进行更新改造”、“积极开展智慧供热示范推广工作”等支持措施。二是2017年以来,我部联合财政部等部门先后印发《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扩大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城市试点的通知》《关于组织申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的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的通知》等文件,截至2023年底,共支持5批88个城市开展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安排中央财政资金1061亿元,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巴彦淖尔市和乌兰察布市均已获中央财政支持。
二、制定供热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支持政策
一是2022年6月,我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报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国办发〔2022〕22号),对运行年限满20年、存在泄漏隐患、热损失大的城市供热管道更新改造给予支持,支持范围包括市政与庭院供热管道、住宅楼内公共供热管道等。二是2024年3月,为落实国务院印发的《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我部印发《关于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城规〔2024〕2号),要求对热力站更新改造超过使用寿命、能效等级不达标的换热器和水泵电机;老旧设施智能化改造,可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同步推进;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渠道对上述改造工作予以适当支持。三是从2022年开始,国家发展改革委设立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支持城市供热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在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时,将符合条件的城市供热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纳入备选项目清单。四是2024年5月,财政部联合我部发布《关于开展城市更新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4〕24号),提出自2024年起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支持城市燃气、热力等城市地下管网更新改造,中央财政按区域对示范城市给予定额补助。
三、指导各地多措并举提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一是从2019年起,我部积极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2023年7月,我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扎实推进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重点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二是我部积极推动建筑节能标准更新升级,2019年发布《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 51350),提出超低、近零和零能耗建筑技术体系;2022年4月实施《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系统规范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设计标准。三是2024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我部起草的《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提出了推进城镇既有建筑改造升级、强化建筑运行节能降碳管理、推动建筑用能低碳转型、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等12项重点任务。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做好内蒙古“温暖工程”有关支持工作,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渠道,支持内蒙古符合条件的供热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项目,并按要求将内蒙古自治区作为西部地区给予适度倾斜支持。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城市建设司 010-58933981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4年7月25日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国务院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文章来源:农村清洁能源供暖专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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