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拜泉县:2023年至2024年农村清洁取暖改造27227户

2023-06-26 14:50

日前,拜泉县人民政府发布拜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拜泉县北方冬季清洁取暖2022-2024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通知内容显示,2022年至2024年计划推进农村清洁取暖改造户数35829户。其中,2022年农村清洁取暖改造完成8602户;2023年计划完成农村清洁取暖改造18270户;2024年计划完成农村清洁取暖改造8957户。2022年至2024年计划完成农村节能改造12693户。2022年完成农村节能改造5076户,2023年计划完成农村节能改造4447户,2024年完成农村节能改造3170户。
改造路线方面,方案指出,利用多元化分散取暖模式推进农村供热改造。重点解决3.58万户农户清洁取暖。通过推动生物质炉加电锅炉模式、电锅炉模式、电热板模式、生物质模式、集中供热替代模式以及其他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的模式解决农村散煤替代。

以下为方案原文:

拜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拜泉县北方冬季清洁取暖2022-2024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拜泉县北方冬季清洁取暖2022-2024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拜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9日

拜泉县北方冬季清洁取暖2022-2024年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北方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部署打造东北地区清洁取暖示范城市,降低大气污染,改善空气环境,实现节能降碳目标,确保群众温暖舒适过冬,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以降低燃煤污染排放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立足我县清洁能源资源禀赋,充分融合乡村振兴行动计划,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采取清洁替代与建筑能效提升互补,大力发展城区热电联产和生物质集中供热,创新农村供暖模式,推进供暖供给侧改革,大力推进清洁能源利用,努力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安全、经济实用、协调可持续的清洁取暖体系,为建设美丽拜泉、实现“双碳”目标作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导。坚持顶层设计、制度机制健全、运行体制顺畅、推进程序规范、群众充分参与,档案材料完备,实行县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负具体责任,构建科学高效的政府推动责任体系,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通过市场化运作模式,引导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建设生物质等大型清洁化热源,承接具备条件的供热面积,发挥主导作用。
(二)坚持群众主体,持续有效。农村是清洁取暖的重点,农民是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的主体。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和首创精神,引导群众主动选择清洁取暖经济性、可持续性和安全便捷性并重的改造模式,确保群众最接受、运行最经济、减排最有效,让广大群众充分感受到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坚持清洁替代,安全稳定发展。以清洁化为目标,统筹热力供需平衡,综合利用各类清洁取暖方式,代替城镇和乡村地区的散煤取暖,提升大气质量。坚守取暖安全底线,构建规模合理、安全可靠的热力供应系统。
(四)坚持统筹推进,示范引领。采取热源清洁化和建筑节能改造同步建设,坚持统筹推进县城和农村(城乡结合部)两类地区的清洁取暖工作,试点先行,对经济条件、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优先实施,先易后难,有序推进改造。重点围绕解决农村散煤治理,先行先试,对经济条件、基础设施较好的村屯、农户优先实施,带动群众积极参与改造。
(五)坚持因地制宜,多能互补。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的原则,分类施策,科学选择技术路径。将新科技、新技术与本地资源充分融合。
三、总体目标
我县清洁取暖工作从2022年开始实施,至2024年底结束,主要任务分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农村清洁取暖改造:我县农村常住人口50618户,冬季常住48807户,2022年至2024年计划推进农村清洁取暖改造户数35829户。其中,2022年农村清洁取暖改造完成8602户;2023年计划完成农村清洁取暖改造18270户;2024年计划完成农村清洁取暖改造8957户。
(二)农村节能改造:2022年至2024年计划完成农村节能改造12693户。2022年完成农村节能改造5076户,2023年计划完成农村节能改造4447户,2024年完成农村节能改造3170户。
四、重点任务
清洁取暖改造实施范围覆盖县城建成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其中,农村地区主要以乡镇直、人口密集的乡村振兴示范村、重点村为主,居住分散的农村区域结合实际改造。同时,根据县城建成区和农村不同的特点,从产能侧、供能侧、用能侧因地制宜地同步推进。
(一)实施县城热源清洁化集中供热改造。一是充分发挥市政热网的优势,以集中供热为主,引进生物质等清洁能源“改大上新”,实现县城集中清洁化供热;二是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停用县城65蒸吨以下燃煤供热锅炉;对县城保留的65蒸吨以上燃煤供热锅炉,按照国家政策标准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对具备条件的县城集中供热热源有序向城乡结合部和重点乡镇进行管网延伸,替代关停不达标的小型燃煤锅炉,实现热源清洁化。
(二)利用多元化分散取暖模式推进农村供热改造。重点解决3.58万户农户清洁取暖。通过推动生物质炉加电锅炉模式、电锅炉模式、电热板模式、生物质模式、集中供热替代模式以及其他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的模式解决农村散煤替代
(三)推进城镇和农村户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在加快热源清洁化改造的同时,结合县城老旧小区改造推进非节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对乡镇和农村农户房屋根据取暖方式、空置情况及房屋结构等实际,积极推进房屋保温改造及其他保温措施建设,实现应改尽改,提升建筑和房屋能效。
(四)提升清洁取暖建设监管能力。建立完善管理机制、质量保障体系、长效监管机制;制定技术标准、资金补贴标准、监管办法和监督考核办法等配套措施。
五、技术路径
(一)生物质炉加电锅炉模式:指单体生物质炉和单体电锅炉两台炉具,通过切换来实现供热互补。其中,电锅炉一般指2千瓦—16千瓦的电采暖设备。或是生物质加电一体化锅炉,一台炉具实现生物质燃料与电能双用,电锅炉部分一般选用6kw以上采暖设备。
(二)电锅炉模式:指利用电能作为唯一加热热源加热给水的锅炉,是将电能转化为热能的采暖设备。根据供暖面积不同设备功率通常在8千瓦至20千瓦。
(三)电热板模式:指主要以非金属材料为辐射基体、或以电热材料为发热载体,通过电能发热供暖,是将电能转化为热能的采暖设备。根据供暖面积不同选用不同供热面积、功率的供热板。
(四)生物质炉模式:指燃用生物质及其成型燃料的采暖炉具。
(五)燃气壁挂炉模式:指以天然气为燃料的采暖炉具。
(六)集中供热替代模式:通过生物质、电、工业余热等能源替代燃煤集中供热锅炉,并在适宜半径内带动周边散户取暖。
(七)其它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的模式:指除上述供暖设备外,利用其它能够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的采暖设备供热的模式。
六、工作实施步骤
按照上述年度目标,将工作实施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完善实施方案,研究技术路线。实施时间为2022年6月至2023年4月。
1.调研论证完善实施方案。2022年6月至2022年10月底。深入开展调研论证、考察学习,进一步细化方案和项目台账,落实年度建设计划。
2.制定完善各类制度机制。2022年9月至2023 年5月制定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及配套标准,制定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专项资金奖补暂行办法、工作绩效考评暂行办法和内部控制相关流程等。
3.探索技术路线。2022年10月至2023年4月底。开展城乡结合部、乡镇和农村清洁取暖方式试点试验,打造示范村屯,通过试点试验积累经验数据,研究各项技术路线的可行性,并形成推广模式向群众推介。
第二阶段:项目建设和过程管理。实施时间为 2022 年5月至2024年12月底。
1.根据计划推进项目建设。申报实施计划,汇总审核后形成年度计划,按照任务计划组织实施。
2.规范项目建设程序。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程序,落实项目规划、土地、招投标、施工和验收等项目建设手续,加强内业管理,建立项目完整档案资料,依法依规建设。
3.开展项目建设监管。加强督导检查,定期调度,开展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审计监督和综合考评,落实奖惩机制,确保按时间节点推进建设,确保项目质量安全、资金使用管理到位。
4.组织项目评估验收。每年11月底开展年度建设项目评估验收。实行评估验收机制,经综合评估验收合格后归档保存。2024年11月至2025年1月底,对三年清洁取暖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执行落实标准进行全面评估认定,为国家总体验收做好准备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评估,建立长效机制。实施时间为2024年11月至2025年6月。
由下向上逐级开展总结工作,选树先进单位、个人和典型项目,并进行表彰奖励。对典型清洁取暖科技成果和创新型项目挖潜深化并进行推广,总结清洁取暖示范城市经验开展综合能效评估,建立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确保清洁取暖成果持久有效。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在县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下,各成员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做到统分结合,既要协同一致的完成总体工作任务,又要独立完成各自工作范围内的任务,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各乡镇要建立相应协调推进机制,按全县计划安排,做好冬季清洁取暖示范城市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严格落实中央和地方补贴政策对纳入清洁取暖财政补贴范围内的项目,将采取“先建后补”和“分级负担”的方式予以财政补贴。重点解决清洁取暖项目工作的难点和薄弱环节,财政资金重点补贴居民分散式清洁取暖改造项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县城已有热源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以及清洁取暖能力建设类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补贴标准另行制定。同时,统筹中央专项资金、上级各项补贴资金、地方债券等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带动企业、社会资本和居民增加投入。
(三)强化工作保障。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在规划、用地、立项、施工、环评等手续办理方面分工协作,形成合力。电力部门要加大电力增容改造力度,制定改造计划。住建部门要因地制宜研究制定管网延伸方案,做到安全可控。建立良好的监管机制,确保产品质量。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技术保障。要广泛调查研究,探索清洁取暖技术路径,借鉴先行先试地区成功经验,总结汇编符合我县乡村实际、群众接受程度高的经济实用取暖模式,引导群众自愿选择改造。《农村地区农户清洁取暖改造技术指引》另行发文制定。
(五)强化考核保障。有效运用市场和法治手段,建立健全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推进保障体系。定期对部门、乡镇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考核事项,每年进行大排名。对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的要强化问责,对套取补贴资金、虚报改造任务与成效等失职渎职、违法违纪行为,坚决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六)强化宣传保障。依托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先进典型,组织开展清洁取暖宣传教育和科普活动,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提高公众对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认知度和接受度,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1.拜泉县清洁取暖改造任务汇总表
2.拜泉县农村节能改造任务指标表


文章来源:山东国际供热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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