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7亿支持清洁取暖!财政部提前下达2022大气污染防治资金

2021-11-30 08:55

近日,财政部提前向共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下达207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旨在通过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业污染深度治理、能力建设等重点工作,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不断优化调整,促进全国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资环〔2021〕1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促进大气质量改善,现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用于支持开展减污降碳等方面相关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安排金额见附件1,项目代码:Z145060020001,支出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 节能环保支出”。 

 

二、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资金额度详见附件2、3。请相关省抓紧拨付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督促相关城市积极稳妥地做好清洁取暖工作。 

 

三、为确保农村地区清洁取暖长效运营,有关省已明确补贴政策的,要按规定及时将补贴拨付到位;拟出台补贴政策,或需进一步完善的,要充分考虑本地区实际运行、农村居民实际收入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等情况,精准施策,体现差异,并向农村困难群体倾斜。有关省清洁取暖运营补贴需求较大的,可使用因素法切块下达资金用于安排补贴支出,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四、请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1〕46号)、《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储备制度管理暂行办法》(财资环〔2021〕91号)等有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落实好“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尽快形成有效投资,避免“资金等项目”。对已从中央基建投资等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纳入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范围。 

 

五、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科学填报《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5),并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内报我部和生态环境部审核和下达,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请参照中央做法,将你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后的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和分解下达绩效目标要同时抄送财政部有关监管局。

 

财  政  部 

2021年10月29日

  • 组织机构 Organizatonal Units

  • 主办单位

    中国设备管理协会
    山东省燃气热力协会
    山东省制冷空调行业协会
    山东省城镇供排水协会
    山东省太阳能行业协会
    山东环境科学学会
    广东省燃气采暖热水炉商会
    浙江省空气能热泵产业协会
    河北暖通行业协会
  • 支持单位

    中国城镇供热协会
    中国城市燃气协会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水和空气净化技术研究院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净水设备专业委员会
    浙江省制冷学会
    江苏省制冷学会
    山东省家用电器行业协会中央空调专业委员会
    济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济南市水业集团
  • 战略合作单位

    中原热水采暖行业联盟
    海牛平台
  • 承办单位

  • 联系我们

    地址:济南市二环东路3966号东环国际广场B座1104室

    电话:0531-83532222/21

    传真:0531-83532333

  • 关注官方微信

Copyright © 2002-2019 山东金诺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品哲科技
鲁ICP备170538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