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落实清洁取暖运行补贴延长政策,2020年计划完成11.21万户改造任务

2020-03-25 11:06

日前,淄博市住建局正式发布《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其中涉及清洁取暖相关工作部署,文件要求,做好长效机制建设,落实优惠电价气价政策和延长清洁取暖运行补贴政策,降低用户取暖成本,确保清洁取暖长效运行。
 
《工作要点》强调,确保全面完成清洁取暖任务,按照四部委试点城市实施方案要求,对全市农村进行摸排调查,分解落实改造任务,全市计划完成11.21万户。对淄博市清洁取暖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开展绩效评价,做好国家四部委对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的考核评价工作。

 

此外,深入推进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节能。对100米及以下具备太阳能光热利用条件的新建居住建筑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全面推行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设计,完成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150万平方米,鼓励在建筑中推广应用地源热泵、水源热泵、太阳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全面执行居住建筑节能75%,公共建筑节能65%标准,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

 

2018年8月,淄博市正式入选第二批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每年享受中央财政补贴5亿元,示范期3年。

 

根据相关文件,淄博市现行清洁取暖运行补贴标准为:针对气代煤用户采暖期用气按照1元/立方米的标准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气量1200立方米(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200元),对电代煤、太阳能+等取暖用户采暖期用电按照0.2元/千瓦时的标准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电量6000千瓦时(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200元)。

 

据了解,在淄博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发布的《淄博市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中,已提前明确将延续运行费用补贴。该方案提到,为巩固改造成果、确保居民可承受、运行可持续,防止散煤复燃,在3年运行费用补贴到期后继续按照原补贴政策延续3年。此次住建局发布的《工作要点》文件可视为对淄博延长清洁取暖运行补贴要求的进一步落实。

 

来源:中国清洁供热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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