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12 09:05
日前,济南市济阳区政府发布《济阳区2020年着力落实十大惠农举措 》,明确将持续开展冬季清洁取暖攻坚行动,完成改造农村清洁取暖4.1万户以上。
依据《济南市济阳区冬季清洁取暖攻坚实施方案》以及《济阳农村地区清洁供暖专项规划(2018 -2022 年)》,2020年4月30日前,济阳完成266个村、41584户气代煤改造任务,以最终完成改造户数为准。2022年,济阳农村地区清洁取暖109869户,其中集中供热取暖10527户,天然气取暖44114户,电采暖47908户,地热井取暖7320户。
01/ 气代煤补贴政策
「 对新建气代煤的用户,每户给予10000元补助。其中,用户灶前阀(含)前燃气管网设施建设资金补助4000元/户,燃气壁挂炉设施及安装补助3000元/户,取暖设施及安装补助1800元/户,三项补贴可以统筹使用,包含改造设计、监理等费用;冬季采暖运行补贴不超过1200元/户,按具体运行平台显示数据每消耗1立方米燃气补贴1元据实结算。在本方案下发前已完成清洁取暖的,或居民自行购买安装燃气或电力取暖设备的,不享受设备购置补贴政策,仅享受运行补贴政策。经营性用房不享受本补贴政策。对原已安装取暖设施,且能够正常使用的,每户补贴900元。根据上级验收情况,凡是在2020年4月30日前全部完成任务的镇(街道),所需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8:2比例分担;超过2020年4月30日后完成的,所需资金由市、区、镇(街道)按5:3:2比例分担。如属燃气管道施工原因无法完成任务的,取消燃气公司在济阳区的特许经营资格,退出济阳区市场。」
02/ 民用优质燃煤补贴
「 使用民用优质燃煤的,执行民用优质型煤财政补贴600元/吨、民用无烟块煤财政补贴200元/吨,配套环保燃煤炉具财政补贴400元/台(套),村级民用优质燃煤推广和配送财政补贴50元/吨。上述补助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5:5比例分担。民用优质燃煤每三年招标一次。」
03/ 电代煤补贴政策
「执行《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和运行资金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济政办函〔2018〕21号)相关规定。该文件到期后,其中规定的运行补贴政策延续三年。」
04/ 资金拨付方式
「市财政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的我区改造任务数量,先按80%比例预拨基础补助资金。对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清零任务的,及时兑现奖励资金。待全部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且一个采暖期后再拨付剩余清算资金。市级对区的补助资金,市财政直接拨付至区,区财政分别拨付至镇(街道)财政。补助资金不得直接拨付给相关设备生产销售企业或施工企业,由镇(街道)或村(居)与相关企业签订合同并据实结算。如燃气管网设施、燃气壁挂炉设施及安装、取暖设施及安装由不同企业中标时,先期拨付的补助资金分配比例按45:35:20比例执行。」
来源:供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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